为进一步充实我局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力量,提升行政执法专业水平与效率,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兼职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前,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复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等工作对专业技术力量需求愈发迫切。目前我局执法技术检查岗位人员不足,难以满足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需通过聘用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人员补充到我局行政执法一线协助执法检查。
本次拟招录兼职技术检查员10名岗位要求涉及非煤矿山、化工、工贸、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科技规划等行业。
1.协助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基本安全常识。
2.配合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复查与调查取证,重点核查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
1.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资格要求:本次兼职应急技术检查员应是本地区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并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3.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沟通协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能适应经常性现场踏勘、加班等工作。
通过统一公开招聘方式组织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等环节,确保招录工作规范透明。
由应急管理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后续事宜;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兼职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前需参加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保障措施:按规定提供工作所需的防护装备及培训支持,不承担社会保险缴纳(已在原单位参保或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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